从朝花夕拾里面随便选一篇文章写读后感,要快!15分内回答给高分 飘 简介 超级短! 十分钟限制! 急需! 加高分! 写读后感...

作者&来源:邹霞 (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2025-10-29
从朝花夕拾中任选一篇文章写读后感初一水平,急!!!~

藤野先生

藤野先生》中的藤野一直鼓舞着鲁迅从事反帝反封建的斗争,"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下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便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了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藤野先生影响了鲁迅的一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藤野对鲁迅倾注了无私的爱。他平等公正、一丝不苟的为一个清国留学生改作业,连一根画错位置的血管也要当面替学生改过来;他关心学生的个体差异,听说中国人敬鬼,担心鲁迅不肯上解剖课;他尊重学生,尽管替鲁迅弃医从文感到惋惜,但理解鲁迅这位弱国子民的强国梦,临别还赠与题写了"惜别"二字的相片。这些对一个受尽了歧视和污辱的清国留学生是多么大的鞭策和鼓舞啊。

藤野先生严谨的教学作风,对鲁迅真诚的关怀,还有,对于中国,对于“人”的热爱。作品的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鲁迅对这位恩师的赞扬与牵挂。藤野先生对鲁迅的耐心辅导,是希望将日本精湛的医学技术传入中国,为中国的人们治疗身体上的疾病(事实上,鲁迅先生留日学医的目的,也是如此),在此,藤野先生将医术还原到了它本来面目——为着所有人的健康而学医,而不是以自己个人的利益为目标,着实可敬!

在文章的末尾,鲁迅先生写他至今,仍然被藤野先生的影子鞭策着不断地“写为‘正人君子’所厌恶的文字”,又一次表达了作者对藤野先生的怀念和敬佩。热爱学生、理解学生,使藤野具有了强大的人格魅力,以至于影响学生的一生。

本文以作者与藤野先生的交往为叙事的线索,围绕表现藤野先生的崇高品质这一中心组织材料。开头写东京(是作者往仙台见藤野先生的缘由),然后用设问句自然过渡。接着写初到仙台受优待(衬托藤野先生),写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最后写离开仙台后对藤野先生的怀念。除回忆藤野先生这条明线外,本文还有一条内在的线索,就是作者爱国主义的思想感情变化。很多材料,如写东京清国留学生赏樱花、学跳舞,写赴仙台途中对日暮里和水户的深刻印象,写仙台医专日本“爱国青年”寻衅和看电影事件,写作者弃医从文,都围绕这条内在的线索。因此,文章篇幅虽长却脉络分明,材料虽多却井然有序。
作者采用白描手法,写人抓特征,几笔勾勒,就甚为传神。如写藤野先生,写他的“黑瘦”“八字须”“缓慢而很有顿挫的声调”“戴着眼镜,挟着一叠大大小小的书”,衣着“模胡”,冬天穿旧外套,活画出一位生活俭朴、治学严谨的学者形象。又如写“清国留学生”,抓住了盘辫子这个细节,很能反映他们的思想本质。在清末,不少仁人志士剪辫子,表示与清王朝决裂,而这些留洋学生既要学时髦,又要表示忠于腐朽的清王朝,于是只好盘起辫子。作者用夸张的手法,揶揄的口吻,对他们的辫子进行形褒实贬的描写,揭示了这些留学生庸俗腐朽的思想本质,也反映了对他们的厌恶之情。


好词佳句:

1.“这样一直继续到教完了他所担任的功课:骨学、血管学、神经学。”
——对藤野先生认真负责的精神表示钦佩。

2.“他的对于我的热心的希望,不倦的教诲,小而言之,是为中国,就是希望中国有新的医学;大而言之,是为学术,就是希望新的医学传到中国去。他的性格,在我的眼里和心里是伟大的。”
——深切地表达了对藤野先生的怀念和感激。

3.“东京也无非是这样。”
——表达了作者对清国留学生在东京造成恶浊气氛的强烈厌恶。

4.“大概是物以希为贵罢。”
——与句末语气的“罢”合用,以诙谐的口气猜测在仙台受“优待”的原因,带有弱国国民的辛酸。

5.他们也何尝不酒醉似的喝采。
——说明他们无一例外的幸灾乐祸,麻木不仁,强烈的表达了作者对反动派长期统治下的人们精神麻木的痛恨。

6. 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
——表明事实并未出现,不过是作者想象中的情景,而鼓舞的力量是巨大的。这就强烈的表现了作者对藤野先生的怀念。





阿长与》读后感

鲁迅对长妈妈怀有深厚的感情,在《朝花夕拾》中,有好几篇文章回忆到与长妈妈有关的往事,其中《阿长与山海经》是专门回忆和纪念她的。
《阿长与山海经》忆述儿时与保姆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求已久的绘图《山海经》之情,充满了尊敬和感激。文章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怀念。
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作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
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三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的一个人。


好词佳句


好词:顺顺溜溜 大吃一惊 烦琐之至 面如土色 情有可原
好句:1.我惊异地看她时,只见她惶急地看着我。(这一神态描写,真是此时无声胜有声。)
2.将一个圆圆的东西掷了出来,还带着一条小辫子,正是那门房的头。煮饭老妈子从此就骇破了胆,后来一提起,还是立刻面如土色,自己轻轻地拍着胸脯道:“啊呀,骇死我了,骇死我了,骇死我了······”。(语言生动,传神,如“掷”就写出了“长毛”的动作,并给童年的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至今难以忘怀。)
3.“那里的话?”她严肃地说。“我们就没有用么?我们也要被掳去,城外有兵来攻的时候,长毛就叫我们脱下裤子,一排一排地站在城墙上,外面的大炮就放不出来;再放,就炸了!”(这句话带有夸张的色彩。一方面阿长为表现自己的神力编制的故事,另一方面也表现处阿长的粗俗,又使人看到了啊长的无知,淳朴。)
感受:鲁迅对长妈妈怀有深厚的感情,在《朝花夕拾》中,有好几篇文章回忆到与长妈妈有关的往事,其中《阿长与山海经》是专门回忆和纪念她的。
《阿长与山海经》忆述儿时与保姆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求已久的绘图《山海经》之情,充满了尊敬和感激。文章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怀念。

内容简介
  1861年4月,美国南北两方的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佐治亚州的男人们都在议论这场无法避免的战争。
   但是,16岁的思嘉·奥哈拉(Scarlett·O'Hara)对此毫无兴趣。她心里想的除舞会、郊游之外,还有那群围着她转的崇拜者。当她听说第二天的野外宴会上,艾希礼·威尔克斯将宣布媚兰与订婚时,她心里不觉一震。她一直喜欢艾希礼的绅士风度与他英俊的外表,而且认为自己无论哪方面都比媚兰要强得多,以自己的魅力,肯定能说服艾希礼和她一起私奔。
  但在第二天的宴会上,思嘉始终没有找到和艾希礼单独交谈的机会,因为艾希礼一直同媚兰在一起。思嘉是野宴上的焦点,但艾希礼根本没有注意她,这让思嘉很尴尬。出于一种报复心理,思嘉轻而易举地把媚兰的弟弟查尔斯吸引到了她的身边,几句话就使这个在情场上毫无经验的、腼腆的小伙子神魂颠倒了,宴会结束后,男客们就当前的局势在激烈地争论。杰拉尔德和一位名叫瑞德·巴特勒(Rhett Butler)的陌生人争论得尤为激烈。瑞德认为,南方没有工业资源,打起仗来肯定会失利;而杰拉尔德和他的朋友们却认为北方佬不经打,只要一两个战役就能使他们缴枪投降。
  下午,思嘉终于抓住一个机会和艾希礼谈了她的主意,但被艾希礼婉言拒绝。思嘉觉得自己被艾希礼“抛弃”了。她气急败坏地打了艾希礼一记耳光,还在艾希礼离开后摔了一只花瓶。谁知,那位瑞德巴特勒却一直在听壁脚,当思嘉指责他不是个绅士时,他反唇讥讽斯佳丽不是个淑女。
  战争的消息传来,当天晚上的舞会也随之取消。思嘉突然决定和查尔斯结婚,因为这样可以挽回自己的面子,也可以刺激一下艾希礼和自己的追求者。就这样,任性的思嘉在两周之后就作了查尔斯的妻子。并很快怀上查尔斯的孩子。两个月后,查尔斯病死在前方,思嘉突然变成了寡妇。因为不爱查尔斯,所以对于查尔斯的死她并不感到忧伤,甚至庆幸。
  但寡妇的生活使生性活泼的思嘉难以忍受。这时,艾希礼也上了前线,其妻媚兰从亚特兰大来信,邀请她来查尔斯的姑姑家暂住一时,思嘉便离开了塔拉庄园,来到亚特兰大。
  环境的改变使思嘉的心境稍稍有好转。随着战事越来越吃紧,亚特兰大的妇女们都被动员起来,到当地医院护理从前方运回来的伤病员,还要为南方邦联的军队缝制军需品。但是,由于思嘉新寡,所以不能参加为出征军人举办的舞会和晚会。
  一次,医院举行募捐舞会。由于人手不够,思嘉被叫去帮忙。在舞会上,思嘉又一次见到曾在十二橡树庄园与她父亲辩论过的瑞德。现在,瑞德已成了亚特兰大顶顶有名的偷越北方封锁线为南方军队提供物资的商人。每次从北方回来,他还给亚特兰大的上层妇女带来她们所喜欢的时装和布料。因此,瑞德很受贵妇们的欢迎。舞会开始的时候,瑞德出了很多钱邀请思嘉作他的舞伴。思嘉终于忍不住这种诱惑,穿着丧服就步入了舞池。
  随着战局不断恶化,生活中的清规戒律在人们的心目中逐渐淡化。思嘉又恢复了她原来的面目,频繁参加各种娱乐活动,和军官们调情说笑。但是,她仍无法忘怀艾希礼。
  有一段时间,瑞德成了亚特兰大许多人家的座上客。但是,由于他总是嘲笑和挖苦南方邦联,很快就成为大家所厌恶的人。只有媚兰同意瑞德对战争的分析,因为,她丈夫艾希礼在来信中也认为南方邦联根本无法打赢这场战争。
  63年7月,南方邦联的罗伯特·李将军指挥的部队在北方的宾夕法尼亚州失利。许多和思嘉一起长大的男孩都在那场恶战中阵亡。圣诞节前夕,艾希礼从前线回来,在家休息数日。在他们独处的时候,思嘉把自己和查尔斯结婚的真正原因告诉了艾希礼,并承认她依然爱着他,艾希礼将媚兰托付给了思嘉。第二年年初,媚兰得到前线来的通知书,说艾希礼失踪了。后来通过瑞德的北方关系,才弄清楚:艾希礼并没有死。他受伤被俘后关在北方的岩岛集中营。
  64年夏天,北军直逼亚特兰大——南方邦联的首府。城市被围,查尔斯的姑姑和城里许多人家都逃离了亚特兰大,思嘉接到父亲的信,得知母亲和两个妹妹都生了重病,她一心只想回家。但因媚兰即将临盆,思嘉顾及到艾希礼的托付,只好留下来守在她的身边。其间,瑞德曾登门拜访,并要思嘉做他的情妇,遭到了思嘉的拒绝。
  八月底,攻城的炮声突然沉寂下来。传说邦联军己决定放弃这座城市。正在这个时候,媚兰的儿子小博降生了。此时,亚特兰大城一片混乱,根本找不到医生。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思嘉自己接生,保住了媚兰母子的生命。当天夜里,最后一批邦联军撤出了亚特兰大,北方军很快就要进城了,绝望中,思嘉只好求助于瑞特。瑞德用偷来的一辆破马车,设法把她和媚兰母子与奴隶送出了城,趁夜赶往塔拉庄园。
  沿途的情景使思嘉恐慌万分。许多熟悉的庄园都被烧成了废墟,只有一些断垣残壁矗立在那里。经过一天的颠簸劳累,她们终于来到了塔拉庄园。出乎意料,塔拉的白色楼房却依然完好无损。但出来迎接她们的却只有老父杰拉尔德和一个黑奴管家——波克;思嘉的两个妹妹——苏埃伦和卡琳重病在床,而她的母亲埃伦己在昨天离开了人世。年老的杰拉尔德几乎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了。
  整个家庭的重担一下子落到了思嘉这个只有19岁的寡妇肩上。全家除了自己和孩子外,还有老父、两个妹妹、媚兰和她的新生儿——小博,以及庄园上仅有的三个黑奴,总共需要维持10口人的生计。这时她想起了那些孩提时期从父亲那里听到的故事,那些全凭自己的一双手开创家业的爱尔兰父辈们。
  摆在眼前的首要问题就是要找到吃的东西。于是思嘉天天提着篮子到地里去挖,到废墟里去捡。她的两个妹妹都是五谷不分的娇小姐,苏埃伦娇生惯养不愿做活,而卡琳虽很懂事却体弱多病,是指望不上的,连三个黑奴也强调说他们从来只干家务而不会干田里的活。苦难的生活磨炼着斯佳丽,但也使她变得冷酷无情,家里的人都有些怕她。从这时候起,思嘉就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愿望,决心恢复塔拉庄园昔日的风采:餐桌上摆满银质餐具、透亮的酒杯和丰盛的食品,马厩里拴着一匹匹骏马,车房里放着豪华的四轮马车,成群的黑奴在塔拉的田间采摘棉花……
  一天,一个北军士兵骑马闯进了庄园,思嘉用手枪干掉了他,得到了一匹马和从这个士兵口袋里搜出来的一笔钱。这给她解了燃眉之急。圣诞节前夕,妹妹苏埃伦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带着一个南方邦联的征粮小组来到庄园。思嘉当然不愿把她们好不容易得来的粮食白送给他们。
  65年4月,南方邦联军投降,战争终于结束了。许多南方人都在为他们的失败而痛哭流涕。而在思嘉的脑海里,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保住塔拉庄园。
  战争结束后,每天都有一些士兵路过塔拉庄园返回他们的故乡。有一天,思嘉她们发现门口躺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年轻人,便把他救起。在大家的照料下,这个名叫威尔的年轻人逐渐恢复了健康。威尔无家可归,便在塔拉住下来,并慢慢地担负起了庄园的许多管理事务。
  艾希礼终于活着回来了。他衣衫褴褛,形容憔悴,原有的那种高贵气质己消失殆尽。第二年春天,新政府命令塔拉庄园限期交纳新附加税,否则就要拍卖庄园来抵税。原来,几年前因过失而被塔拉庄园赶走的管家乔纳斯当上了新成立的解放黑奴委员会的头头。现在,他企图侵吞塔拉庄园,故而想出了迫缴附加税的主意。思嘉和威尔一筹莫展,思嘉希望艾希礼能帮他们想点办法,但艾希礼的懦弱无能使他们失望。
  绝望中,思嘉突然想起了瑞德。如果瑞德肯拿出钱来保住塔拉庄园,思嘉情愿嫁给他,或作他的情妇。思嘉与家人用母亲爱伦的苔绿色天鹅绒窗帘做了一条新裙子,第二天,思嘉穿着新裙子在嬷嬷的陪同下就来到了亚特兰大寻找瑞德,这时才知道,瑞德因涉嫌侵吞南方邦联的大笔资金已锒铛入狱。情绪沮丧的斯思嘉无意中遇见了妹妹苏埃伦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他现在已是一家商店的老板,手头有一笔钱。思嘉明白苏埃伦渴慕以前的富贵生活而且自私,如果苏伦苏埃伦与弗兰克结婚,她是绝不会用钱拯救塔拉庄园。于是思嘉谎称苏埃伦将与托·方丹结婚,然后轻而易举地使弗兰克投入了自己的怀抱。两周后,他俩便结了婚。塔拉庄园得救了!但不久发现,弗兰克并没有什么商业头脑,而且对别人的劝告充耳不闻,因此生意经营得很不好。这时,瑞德通过各种私人关系,得以获释。他借给思嘉一笔钱,思嘉便背着弗兰克买下了一个倒闭了的木材加工厂,自己独自经营起来。一个女人经商,而且也象男人一样赚钱,这在亚特兰大是前所未有的。这件事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她不法经营,令弗兰克颜面丧尽。
  思嘉怀孕了。她想在生产前多赚一些钱,以备急需,于是买下了第二个木材厂。在这段时间里,思嘉每天自己驾车往返于木材厂之间,除瑞德外没有任何朋友。一天,瑞德劝她路上要小心一些,暗示如果遭到黑人袭击,三K党将会为她进行报复。而当时亚特兰大执行“重建法案”的军管政府则正在盘算着如何把三K党和所有涉嫌的南方人一网打尽。
  六月,思嘉赶回塔拉庄园参加她父亲的葬礼。葬礼之后,思嘉全家,包括艾希礼、媚兰、威尔等搬到了亚特兰大,买了一幢破旧的房子住了下来。善良正直的媚兰很快在妇女界赢得了信任,成了一位极受尊重的人物。而艾希礼虽然受思嘉之托,管理一个木材厂,但经营得很糟糕。
  她开始奔波于两个木材厂之间。此时亚特兰大的治安状况不断恶化。1867年3月的一个晚上,思嘉在驾车回家的路上受到了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的袭击。由于黑奴萨姆的保护,她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当天夜里,三K党出击了,但他们却陷入了军队设下的圈套。在交火中,弗兰克被打死,艾希礼受了伤。由于瑞德的出谋划策,才救了其他一批参加三K党行动的白人。
  几个月之后,不顾亲友的劝阻和反对,思嘉和瑞德结了婚。他们的蜜月是在新奥尔良度过的,而由思嘉自己设计的新居很快也告落成,这是亚特兰大最豪华的住宅。对于斯佳丽来说,此时她似乎实现了她在塔拉庄园时的理想。她在物质上的任何要求,瑞德都给予极大的满足,她真是应有尽有了。不久,他们的女儿邦妮出生了。自此之后,瑞德似乎变了。他和过去军管政府中的“老朋友”彻底断了交,而且加入了民主党,准备和亚特兰大的一批南北战争时期的老战士一起把联邦政府任命的州长赶下台。1871年圣诞节,州政府的大权终于又回到了南方人的手里。邦妮非常漂亮,在邦妮身上瑞德几乎倾注了全部心血。瑞德之所以努力改变自己在亚特兰大居民眼中的形象,完全是为了树立邦妮今后在亚特兰大的地位。
  黑人嬷嬷建议给四岁的邦妮买一匹小马,这样,她就不需要再和瑞特同骑一匹马了。没想到好动的邦妮在骑马跨越篱笆墙时遇到不测。邦妮死后,瑞德悲痛欲绝,整日酗酒,对待思嘉如同路人。
  思嘉对艾希礼仍然旧情不忘。艾希礼生日那天的下午,在木材厂,思嘉和艾希礼谈得很投机。他们一起回忆了10年前的那个野外宴会。艾希礼承认他自己和瑞德其实很相象,只不过是在人生的道路上选择了不同的方向而已。回忆过去使思嘉突然产生了一种恐惧感,哭泣的她不由自主地倒在了艾希礼的怀里,他们温情的拥抱着,不料被艾希礼的妹妹英迪亚,埃尔辛太太与阿尔奇看到。这件事很快被瑞德和媚兰知道了。几天以后,瑞德带上美蓝出远门去了。他走后,思嘉马上去找媚兰,想向她坦露自己的过错。但媚兰止住了她,她再三强调只有思嘉才是她最亲的亲人。媚兰迫使大家都相信思嘉,并坚定不移地保护思嘉。
  不久,思嘉发现自己又怀孕了。这时她开始想念瑞德,盼望他早点回来。瑞德到家的那一天,思嘉特意在楼梯口迎接。本想把怀孕的消息告诉他,但一看到他那副冷嘲热讽的神气,思嘉就气不过来。结果失足,跌下楼梯,折断了肋骨。瑞特悔恨不已,在媚兰面前,像孩子一样痛哭流涕,忏悔自己的过失。
  身体素来羸弱的媚兰不听医生的劝告又一次怀孕。怀孕后她的身体迅速恶化。临终前,她把照看艾希礼的重担交给了思嘉。这时,思嘉突然意识到,一向瘦弱的媚兰实际上是保护她的宝剑和盾牌,而她也第一次认识到,她爱媚兰。
  媚兰去世了,艾希礼就好像失去了主心骨,像个小孩子一样,他比思嘉更感到害怕。也只有这时,思嘉才明白,她并不爱艾希礼,她对艾希礼特殊的感情只因为他没像其它男人一样迷上自己。从此她生活中的两大精神支柱消失了。
  在浓雾中,思嘉拼命往家里跑,雾中的她好像又重温着多年前一直困扰着她的一个噩梦。终于,她看见自己住宅的灯光,霎那间她觉得自己看到了希望,因为世界上还有瑞德,而她真心爱的就是瑞德!
  但是,这一切都已经太晚了。瑞德已经对思嘉失望,决定弃家出走,离开思嘉。此时此刻,对于思嘉来说,生活中的一切光亮都消失了。她只有回到塔拉庄园去这一条出路。她感到太疲劳了,脑子再也承受不了这些压力。她自言自语地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静静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布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忽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重,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布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安闲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天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四周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天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然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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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说起《 狗、猫、鼠》 和《 阿长与〈山海经〉》可是我在这半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也挺讨厌猫的,也是因为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我最爱的红烧鱼。不过,如果当时的我把这件事记录了下来的话,就能和鲁迅先生媲美一下了,题目就叫做《我·猫·老鼠》。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从看了《阿长与<山海经>》开始,如今我已不记恨她了。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她,虽然多嘴,礼节多,但是她爽直、淳朴、又能帮鲁迅买《山海经》,人品也是不错的。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

  《阿长与山海经》 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阿长与山海经》。这篇文章讲的是鲁迅对儿时保姆“阿长”的回忆。她不识文断字,又有些迷信愚昧,连真实的姓名都不为人知。在鲁迅先生的笔下,“阿长”这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却变得不普通、不平凡了,甚至“拥有伟大的神力”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对阿长和鲁迅先生有了新的认识。长妈妈医生不行,又渴望生活平安的劳动妇女。虽然粗俗、没有文化又好惹事端,但她心地善良,热心帮助孩子,奇迹般的给小鲁迅买回了他梦寐以求的《山海经》。而鲁迅先生善于观察身边的点点滴滴,能够捕捉到生活中一些精彩,有很容易被忽略的洗劫。正因为如此,他的作品总是文采飞扬,充满情趣又令人回味无穷。

  我们应该学阿长的善良和热心,更应该学习鲁迅先生,要有一双善于发展的眼睛。

  如果这个不好,这里还有一个,你如果要凑字数,就把两个结合一下

  鲁迅对长妈妈怀有深厚的感情,在《朝花夕拾》中,有好几篇文章回忆到与长妈妈有关的往事,其中《阿长与山海经》是专门回忆和纪念她的。

  《阿长与山海经》忆述儿时与保姆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求已久的绘图《山海经》之情,充满了尊敬和感激。文章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怀念。

  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作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阿长与山海经》。这篇文章讲的是鲁迅对儿时保姆“阿长”的回忆。她不识文断字,又有些迷信愚昧,连真实的姓名都不为人知。在鲁迅先生的笔下,“阿长”这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却变得不普通、不平凡了,甚至“拥有伟大的神力”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对阿长和鲁迅先生有了新的认识。长妈妈医生不行,又渴望生活平安的劳动妇女。虽然粗俗、没有文化又好惹事端,但她心地善良,热心帮助孩子,奇迹般的给小鲁迅买回了他梦寐以求的《山海经》。而鲁迅先生善于观察身边的点点滴滴,能够捕捉到生活中一些精彩,有很容易被忽略的洗劫。正因为如此,他的作品总是文采飞扬,充满情趣又令人回味无穷。

  我们应该学阿长的善良和热心,更应该学习鲁迅先生,要有一双善于发展的眼睛。

  如果这个不好,这里还有一个,你如果要凑字数,就把两个结合一下

  鲁迅对长妈妈怀有深厚的感情,在《朝花夕拾》中,有好几篇文章回忆到与长妈妈有关的往事,其中《阿长与山海经》是专门回忆和纪念她的。

  《阿长与山海经》忆述儿时与保姆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求已久的绘图《山海经》之情,充满了尊敬和感激。文章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怀念。

  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作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 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

  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三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的一个人。

  • 从朝花夕拾里面随便选一篇文章写读后感,要快!15分内回答给高分_百度知 ...
  •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

  • 读朝花夕拾。选中其中的一篇文章,写阅读心得,大概500字
  • 鲁迅自身也一样,激昂斗士的形象下,仍有一颗细腻的心保存着所有温馨的回忆,这些不多见的回忆又提升了鲁迅在我们心目中的地位,所以写评注的老师才会说“《朝花夕拾》让鲁迅得以完整”。其实我们无法彻底体验鲁迅先生本人所有的想法和感情,就像旁人也无法真正挖掘出我们自己的内心在想些什么。能做的,只有...

  • 从朝花夕拾中任选一篇文章写读后感初一水平,急!!!
  • 鲁迅对长妈妈怀有深厚的感情,在《朝花夕拾》中,有好几篇文章回忆到与长妈妈有关的往事,其中《阿长与山海经》是专门回忆和纪念她的。 《阿长与山海经》忆述儿时与保姆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求已久的绘图《山海经》之情,充满了...

  • 朝花夕拾中任意选一篇,写它的读后感,初一水平,300字左右
  • 看过的回忆录,大都是风花月残、捕风捉影的闲情逸致,倒没见过这夕拾的朝花也别有风味,也是,百味不离其宗,朝花夕拾一样艳。独酌花酒释胸竹 寒衣不胜暑 朝花夕拾谁归属 甜酸咸辣苦 我来回答作者所写的朝花夕拾,大部分表现了内心的苦闷。叹息 但对于我来说我分外喜欢着一点...{ 要围绕自己的想法...

  • 《朝花夕拾》第一篇随笔500-600字?
  • 朝花夕拾随笔怎么写呢?朝花夕拾 读后感 《狗·猫·鼠》--鲁迅先生清算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老在配合时嗥叫,令人心烦;第四,它吃了我小时侯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

  • 急需一篇作文:模仿《朝花夕拾》书中的一篇文章,写一篇叙事短文,题目...
  • 好的,我可以帮助你写一篇叙事短文,模仿《朝花夕拾》的风格。以下是一篇可能的短文:题目:夜晚的微光 在我小时候,我常常在夜晚醒来,看到窗外的微光,听到远处的狗吠声和蛙鸣声。那些声音和光影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记,让我对夜晚产生了独特的情感。我记得有一次,我醒来时看到窗外的远处有一束微光...

  • 朝花夕拾摘抄(随便多少字)加赏析200字,十篇
  •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

  • 选朝花夕拾中一个故事写600以上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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